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建筑企業資質證書法人變化,需要準備資質變更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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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身份證、職稱證、任職證明、股東會決議、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

企業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有關變更證明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二、前款規定以外企業法人變化,需要變更資質的:

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另行規定。變更結果應當在資質證書變更后15日內,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辦理變更手續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2019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發揮治理工程投資效益,加強對治理工程監理單位地災資質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資質管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地災資質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單位,應當在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第五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準如下:

(一)甲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人地災資質變更法定代表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乙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丙級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人。第六條 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第三章 審批和管理第九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第十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五)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六)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

(七)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材料。

上述材料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請表可以從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上下載。第十一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自然資源部申請。

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準后的六十日內報自然資源部備案。

資質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簽合同--直接變更(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聯系我的頭像)

資質變更需提交下列材料(交復印件并加蓋申報企業公章,校驗原件):

??1、營業執照注冊號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2、企業注冊地址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③租房合同和房屋產權證明(企業自有房屋只需提 *** 權證明)。

??3、企業注冊資本金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③股東會決議。

??4、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③股東會議決議;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有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書)。

??5、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任職證明;

??③身份證、職稱證書;

??④養老保險憑證(提供申報前近一個月的加蓋了社保部門公章的繳費憑證);

??⑤勞動合同。

??6、企業名稱變更:

??①《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審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

??②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③股東會議決議;

??④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⑤企業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章程);

??⑥資質證書正、副本;

??⑦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7、跨市(州)區域變更:

??①需提交《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關系變更審核表》(見附件5,由原工商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②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③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④原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及變更后的新營業執照正、副本;

??⑤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

建筑企業資質更換法人

法律分析: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包括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變更四種。企業名稱、注冊資本變更,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辦理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五)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并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資質安全變更法人需要帶什么資料

需要提交以下 資料: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5、企業章程修正案;

6、驗資報告

7、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任職文件或股東會決議、個人簡歷(法定代表人變更)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地質災害治理需要哪些人員?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有什么人員要求-

專業代辦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

協助人力資源 *** 技術人員;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目前執行網上年檢,也非常方便;按建設廳,市建委要求計劃并組織每年的安全員,造價員,監理員,見證取樣,人防監理人員的培訓及續教育工作。對技術人員能力提升,評定工作的上報及跟蹤。建立相關各部門的關系及維護。公司人員的使用,借用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審批同意。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與維護,不可忽視,有實力的企業可以專門建立一個部門,對所有的人員證書的管理,資質的維護升級等工作,可以做一個詳細的安排,結合企業的發展,規劃新的資質需求。并貫徹落實。

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資質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資質單位、歇業或者因其地災資質變更法定代表人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十五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注銷手續。第二十二條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資質單位的資質條件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進行重新核定。第二十三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

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

1.注冊資金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為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有效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四章地質災害應急第二十五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批準后公布。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批準后公布。第二十六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地災資質變更法定代表人: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救治、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