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基本條件: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酒泉市測繪中介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酒泉市測繪中介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酒國資發〔2012〕212號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規范測繪中介服務執業行為,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及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測繪中介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中介服務的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是指依法注冊登記并通過登記機關年審,具有相應資質,運用測繪相關專業技能,向委托人提供有償中介服務,并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四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應按照注冊審批機構核準的資質等級依法獨立開展執業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所從事的合法執業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五條測繪中介機構及執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規章,堅持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恪守執業規則和職業道德。

第二章 執業管理

第六條酒泉市國土資源局履行全市行政轄區內測繪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的測繪中介服務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管。

第七條測繪中介機構依照不同的資質等級,執業范圍主要包括:

(一) 工程測量:控制測量、地形測量、城鄉規劃定線及用地測量、市政工程測量、建筑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線路工程測量、橋梁測量、礦山測量。

(二) 地籍測繪:平面控制測量、界址測量、其他地籍要素調查與測量、地籍圖測繪、面積量算,地籍變更調查及測繪。

(三) 房產測繪:房產平面控制測量、房產面積預(測)算、房產要素調查與測量、房產圖測繪,房產變更調查及測繪。

(四) 執業資質證書核定的其它測繪業務。

第八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亮證、亮照經營,并在其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公布服務內容、服務規范、執業人員情況、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監督投訴 *** 和地址等事項,自覺接受有關單位、企業、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第九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遵守業務規則和職業道德。給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資料及出具的書面報告應當真實、合法。對執業中知悉的委托人商業秘密及國家測繪成果機密事項予以保密,如期完成委托合同事項及業務規范規定的其他事項等。

第十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時,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并執行收費公示制、限時辦結制和服務承諾制。合同內容包括委托事項、委托人的具體要求、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履行合同期間雙方應當遵守的業務規范、規則等。委托人可根據需求自主選擇測繪中介機構。

第三章 行業管理

第十一條實行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審核制度。從事測繪中介服務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注冊審批機關進行測繪資質年審。

第十二條實行測繪執業備案登記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與委托人簽訂測繪項目合同后,必須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項目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在我市轄區范圍內從事測繪業務。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 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 測繪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 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情況表;

(四) 中介服務機構自律管理制度、服務承諾制度;

(五)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外地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我市從事測繪活動,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應事先到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備案,并提交以上相關備案材料。

第十三條實行國家測繪成果應用審批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從事測繪業務時,需要應用國家測繪成果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并做好成果保密工作。

第十四條實行測繪成果年度匯交制度。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每年承擔的測繪項目,年底必須向市國土資源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第十五條實行執業情況聯合檢查制度。由市國土資源局協調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對中介機構的證照情況、執業記錄、收費情況、財稅、資料保密等管理運作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每年1~2次。市國土資源局將檢查記錄存檔并與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年檢年審相掛鉤,對有違規違法行為的依法作出處理,同時上報省測繪局備案。

第十六條實行服務信譽評選評價制度。依照行業考評標準,每年對測繪中介服務機構進行考核,根據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群眾投訴情況,結合考核標準,對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實行“優秀、較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價。評定結果為不合格的中介機構,或者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工作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行為的,一經認定直接列入行業警示名單。

第十七條實行執業信息公開制度。市國土資源局通過門戶網站,將全市所有測繪中介服務機構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 *** 、法人代表(負責人)、執業資質、執業人員、服務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承諾時限、操作流程和每年的評價等級等內容向社會公示,由社會及測繪中介機構之間互相監督。

第四章 違法違規行為處罰

第十八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執業人員嚴禁下列行為。

(一) 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資料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二) 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

(三) 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從事測繪活動的。

(四) 聘用無測繪執業資格人員從事測繪活動的。

(五) 非法從事涉密、涉軍、涉外測繪活動的。

(六) 采取隱瞞、欺詐、賄賂、串通、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業務,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七) 利用執業便利違規操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八) 逾期不匯交測繪成果的。

九 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九條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及執業人員,凡發生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認定,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注冊審批機關,吊銷或注銷其資質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酒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更多關于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 *** ,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 *** 免費咨詢: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測繪資質監督檢查表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測繪資質監督檢查表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跪求《測繪資質申請表》第13、14頁內容范文(詳細內容 如何填寫)

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

1、檔案主管部門認證認可文件或取得相應考核的文件

2、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目錄:一、測繪檔案室職責

二、檔案移交接收發送制度

三、檔案統計制度

四、測繪成果及資料歸檔要求

五、檔案管理條例

六、檔案室工作程序

3、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機構、人員情況:檔案管理共設二人,一人負責數據及電子文件,另一人負責圖紙文件,兩人均經過專業的培訓。

4、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設施說明:設立專門的檔案管理室,擁有專業的存檔庫房、標準化檔案柜及電腦二臺。

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

1、質量檢驗機構情況:

公司設有質量檢驗組專門從事成品檢驗和生產過程操作規范性等合格性認定工作。所有測繪產品的生產過程都得到質量檢驗組的監控,最終測繪產品都經過質量檢驗組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認定合格后方可作為成品交付使用。

2、質量檢驗機構人員情況:

質量檢驗組共有三人,組長1名(由副總工擔任),質檢驗員2名(經驗豐富的工程師)。測繪產品相關檢測技術人員均經過質量管理和測繪產品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3、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目錄:一、測繪工程質量目標管理細則

二、測繪安全管理規范

三、測量成果質量要求

四、測量成果歸檔要求

4、所通過的國際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取得通過質量保證體系考核的文件(復印件)

5、有關質量管理情況的說明

公司以人為本,以顧客為中心,使用嚴格的過程管理 *** ,引入先進管理技術,不斷提高質量水平,確保提供給顧客滿足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優質產品和服務。

建立有在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辦、項目和施工小組等多級專門質量管理和人員,專門從事資料、生產與技術質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程序文件和規范的制定,制度和規范的實施檢查和產品質量監查與驗收等質量保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