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的工作計劃

一、切實加快數字中國建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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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廣數字城市建設。認真總結數字城市建設和應用經驗,加大數字城市建設推廣力度,擇優推廣約50個數字城市。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分建共享、協同服務”的思路,整合系統內外力量,加快數字中國建設,開展“數字海南”等數字省區的示范建設工作。

2.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主節點建設,初步實現多級互動、協同服務的功能。完善平臺建設技術標準和規范,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應用示范。指導各地開展平臺分節點和信息基地建設,開展10個左右的省級分節點建設試點。

3.抓好重大測繪項目組織實施。完成西部測圖、1:5萬數據庫更新主體工程建設。扎實推進海島(礁)測繪一期工程實施。全面啟動國家現代測繪基準體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快地方衛星定位綜合服務系統建設和推廣應用,加快推進xx國家大地坐標系的整體應用服務。加大1:1萬地形圖更新和相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力度。

4.支持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繼續組織實施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補助經費項目,促進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測繪發展。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新疆、 *** 地區基礎測繪工作,提高新疆、 *** 地區基礎測繪保障服務能力。

二、切實推動地理信息產業發展

5.優化產業發展環境。研究提出加快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出臺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開展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繼續支持黑龍江、武漢等產業基地建設,實施一批地理信息應用示范工程,鼓勵產業擴大規模、拓展領域、優化結構。

6.妥善處理保密與應用的關系。力爭出臺遙感影像公開使用管理規定,大力推進地理信息要素細化分層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規范地形圖保密技術處理,聯合國家保密局、總參測繪局啟動《測繪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的修訂工作。

7.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完善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和運行機制,逐步推廣到市縣測繪部門和測繪企事業單位。研究制定測繪成果共建共享管理辦法和制度,大力推進測繪成果匯交。落實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合作協議,推進合作項目的開展和完善。健全測繪檔案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完善測繪成果入庫機制。加強國內外地理信息資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切實提高測繪依法行政水平

8.落實測繪管理職責。推進 *** 職能轉變,全面履行 *** 職能,把工作重點放在進一步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激發產業活力上來。按照“模式基本統一、上下基本一致、力量不能削弱、職能必須強化”的思路,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測繪發展的實際,積極促進地方測繪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強化市(州)、縣(市)測繪管理機構管理職能。

9.加強測繪法制建設。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地圖管理條例》立法有關工作,爭取2011年出臺。繼續完善《測繪質量管理條例》送審稿。組織開展《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地圖審核管理規定》修訂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地方基礎測繪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做好測繪法律法規后評估的準備工作。

10.維護測繪市場秩序。做好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檢查驗收及先進表彰工作,并向國務院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加強互聯網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和防范工作,完善監管機制。做好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和地圖市場監管工作,總結五年來的成績、經驗并表彰先進。開展中小學地理類教材地理分區科學界定研究。開展以教輔地圖為主的地圖市場檢查,力爭世博會期間不出現“問題地圖”。

11.加強測繪行政執法。加強測繪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進一步完善測繪行政執法制度。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對測繪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強涉密測繪成果監管,組織開展全國涉密測繪成果保密檢查。加強面向全社會的測繪質量監督、測繪計量、測繪儀器檢定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全國重大測繪工程成果質量監督抽查。

12.提高統一監管水平。進一步研究新形勢下測繪資質管理的范圍和方式,完成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研究建立測繪市場動態監管制度,推進測繪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測繪資質巡查制度。搭建測繪行業交流服務平臺,凝聚行業共識,促進行業發展。組織開展全國十大高山高程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工作。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 *** 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焦作市國土資源局

丁新務 黨組書記、局長

張正海 黨組成員、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黃三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承富 黨組成員、副局長

丁長春 黨組成員、副局長

薛東來 黨組成員、副局長(2010年6月)

張鐵鷹 黨組成員、副局長(2010年6月)

*** 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10年6月)

侯寶中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2010年6月)

王衛民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2010年6月)

【國土資源】2010年,焦作市耕地面積為19.66萬公頃。園地3877公頃,林地62087公頃,草地11082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70681公頃,交通用地1318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3395公頃,其他土地6389公頃。煤炭年產礦量493.37萬噸,建筑石料用灰巖444.87萬噸,水泥用灰巖212.37萬噸,制灰用灰巖38萬噸,熔劑用灰巖36萬噸,耐火粘土2.3萬噸,硫鐵礦4.6萬噸,鐵礬土6.7萬噸,高嶺土3.8萬噸,玻璃用白云巖1.15萬噸。

【耕地保護】2010年,市 *** 與市、縣、鄉 *** 主要領導層層簽訂了2010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耕地保護責任納入各級 *** 年度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同時,進一步嚴格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查、論證、補劃等工作,落實與農業部門聯合驗收的工作制度,全年補充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15748畝,耕地面積繼續穩定在289萬畝,基本農田保持在242萬畝,連續第12年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受到了省廳和國家的好評。

【測繪市場管理】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對測繪任務的備案、測繪成果的匯交及涉密測繪成果的管理都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完成了10個測繪項目備案和11個測繪成果的匯交。開展了焦作市坐標系統統一化建設工程,確定了省測繪工程院作為技術協作單位,建立了統一的焦作市地方坐標系,將西安80坐標系的D級GPS坐標成果和焦作市原城建坐標控制網成果轉換到新的焦作市地方統一坐標系中。開展了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對全市符合換證條件的25家測繪單位進行了初審和資質上報,批準19家。另新申報測繪單位兩家,獲省測繪局批準。開展地圖市場檢查22次,查封、收繳違規地圖產品68件,其中“三無”地圖28幅、地球儀21個、涉及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14件,涉及的生產及銷售單位5家,未發現存在泄密隱患的地圖。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12月,六縣(市)、四區(高新區并入山陽區)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農村部分)順利通過省級預檢。全市共投入調查經費2173萬元,調查宗地4.96萬余宗,完成了建制鄉(鎮) *** 所在地93.67平方公里調查及建庫工作,查清了3972.6平方公里土地的分類、權屬、界線、面積等利用狀況,各項成果順利通過省廳預檢。圓滿完成了201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本年度變更調查工作采取了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同步進行的 *** ,初步實現了從“以數管地”向“以圖管理”的轉變。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全年組織建設用地交易73宗、面積4348畝,收繳土地出讓金12.17億元,確保了土地市場需求。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138畝。

【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2010年,以武陟、孟州、沁陽和沁北產業集聚區、焦作循環經濟區5個國家級和省級試點區為重點,積極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建設標準廠房109萬平方米。籌集土地儲備資金1.8億元,儲備土地1254畝,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170畝。科學編制礦產資源規劃,嚴格設立了礦產資源保護區、開發區和禁采區,加強礦產資源開采準入管理,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大力推進礦產資源整合,指導縣(市)區編制完成了22個礦區、5個重點礦種、82家采礦權整合實施方案,為促進全市礦業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山陽區以焦作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為重點做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引進項目12個,節約耕地1000余畝。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堅持“有限指標保重點,一般項目靠挖潛”的原則,緊緊圍繞全市149個省、市級重點項目,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先后完成新月鐵路第二雙線、鄭焦城際鐵路云臺山支線、博愛縣天然氣利用等18個國家和省市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上報建設用地57個批次2.58萬余畝,批回土地7233畝,爭取新增報批用地2萬余畝,及時供地1.4萬畝,有力保障了職教園區、產業集聚區等123個重點項目和民生項目用地。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爭取使用掛鉤指標3870畝,縣域重點項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雙保工程”先進單位。

【土地整理】2010年,焦作市爭取省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44億元,組織實施了11個土地整治項目,整理土地規模達17.2萬畝。

【土地綜合整治】2010年,全市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順利推進,確定了孟州錢溝村、東孟莊村為省級試點,整治規模44.29公頃。

【礦產開發管理】2010年,與省地質勘查技術部門協作,著力解決礦業權設置中的證庫不符、礦權飄移、礦區范圍重疊等問題,實地核查了146家礦山企業,換證118個,埋設定界控制點363個,解決了85家礦山企業邊界問題。落實采礦許可證全國統一配號規定,為160家采礦企業辦理了統一配號發證。完成139家礦山企業儲量動態檢測,全市采礦持證率和動態檢測率均達100%。全年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2905萬元,采礦權價款和采礦權使用費137萬元。

【地質災害防治】2010年,全市舉辦基層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培訓班26期,培訓人員1533人,發放地質災害防治簡明讀本4030本、簡明彩頁1800份;出動110余人次排查出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區、段)80多處,其中大型隱患點1處、中型隱患點14處,列入市級防治方案的重要隱患點(區、段)15處;完善更新了市、縣(市)區群測群防行政體系和群測群防點基本信息臺賬,明確監測人員70人、監測責任人55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1330份;投資1.2萬余元購買了發電機、手持防水喇叭、防水手電筒、雨衣、雨鞋等應急救災物資,并在修武縣西村鄉組織了地質災害防災應急演練。沁陽市、博愛縣獲全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全市汛期地質災害氣象三級預警預報9次。

【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完成了《焦作市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6~2015)》修編工作,規劃治理恢復資金23億元;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全年共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方案》、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責任書》55份,存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380余萬元;組織了4個地質環境治理恢復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兩個項目的實施,全年完成治理資金1100萬元;編制完成了《焦作市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重點工程三年實施方案(2010~2012年)》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爭取國家2010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1億元。編制完成了《焦作市2010年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報告》,地下水監測工作運行正常。

【儲量管理】規范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全市139個礦山企業中有138個完成了礦山儲量動態檢測驗收備案工作,其中甲類礦山17個、完成比例100%,乙類礦山121個、完成比例99%;對全市13個礦山儲量動態檢測機構三年來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情況進行了考核,重新組織向省國土資源廳申報了11家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資質單位,淘汰了兩家礦山儲量動態檢測考核不合格單位。

【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2010年5月15~20日,組織開展了中國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宣傳周活動。參加了河南省“十大更優美的地質景觀”評比活動,焦作云臺山紅石峽水體景觀和神農山“龍脊長城”景觀雙雙入選河南省“十大優美地質景觀”;建立更新了中國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網站;完成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規劃修編工作;組織完成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博物館的設計工作;成功申報了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地質遺跡保護項目,財政部批復地質遺跡保護資金1160萬元。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地質博物館建設工作全面啟動,完成了地質博物館方案設計和工程地質勘探以及云臺山世界地質公園規劃修編工作。

【礦產勘查管理】2010年,全年未發現違法勘查行為,勘查持證率達100%。組織了全市3個探礦權的清理工作。按照國土資源部與市 *** 簽訂的協議,認真組織,對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實施的焦作市恩村煤層氣勘查項目進行了四次督察,確保了探礦權人依法探礦。對全市地熱資源進行了調查,組織向省國土資源廳申報了焦作市淺層地熱資源普查項目,完成了對溫縣地熱普查項目的驗收。

【焦作礦山公園】焦作縫山國家礦山公園建設資格于2010年5月份獲國土資源部批準,是一座以展示煤礦開采遺跡景觀為主體,以石灰巖采礦遺跡治理、地面塌陷遺跡治理等環境更新、生態恢復手段展示為核心,并融合古代瓷窯遺址、現代影視城等人文景觀于一體的綜合性礦山公園。礦山公園的功能布局設計為焦煤集團白云有限公司和北山縫山公園兩個核心景區、一個森林公園輔助景區,規劃面積11.67平方公里,已經建成的面積為5平方公里。

【國土資源規劃與科技】2010年6月,焦作市礦產資源規劃已按照要求編制完成,并通過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全市共有11個項目立項,分別為沁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河南焦作經濟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孟州市市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報告、孟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溫縣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利用研究、溫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電子政務平臺綜合事務管理系統、武陟縣黃河灘區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武陟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研究、修武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4個項目通過省廳科技鑒定:修武縣城區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更新報告、修武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焦作市國土資源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建設、博愛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基礎研究;5個科技項目獲省廳獎勵:焦作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研究和焦作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設研究獲一等獎,焦作市黃河灘區土地開發利用綜合研究獲二等獎,沁陽市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系統建設和沁陽市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調整獲三等獎。

【人事教育】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繼續在教育培訓和國土資源文化建設上下工夫,完成了“三定”方案的報批,新增科室3個,新增正科級職位5個,新增編制人數5人;調整了地產交易中心編制體制,保留了“地產交易中心”機構,核定編制7名,對職能職責重新進行了調整。組織了局機關的公開競聘工作,提拔14名正科、8名副科,涉及崗位變動23人。對5個縣(市)局和5個分局及部分二級機構的干部進行了調整和輪崗,共提拔正科8名、副科17名。組織22人參加局長培訓班,組織安排1名處級干部和1名科級干部參加市委黨校學習,圓滿完成了四城區143名地礦人員的接收工作。組織參加了省廳組織的優秀、先進、達標基層國土資源鄉所活動,全市共有61個鄉所受到省廳表彰,爭取省 *** 補助經費163.215萬元。開展向玉樹地震災區捐款和“愛心一日捐”活動,共捐款58870元。參加建廳十周年文藝匯演,修武局的舞蹈《歡聚一堂》獲一等獎。

【土地收購儲備】2010年,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共儲備土地1253.37畝,其中收購土地432.8畝,收回土地175.79畝,新增地644.78畝,超出市局下達目標95.6畝。供應土地15宗1220.2畝,實現儲備收益23140.205萬元。籌集土地儲備資金1.8億元,按時償還到期貸款1.14億元,支付土地儲備專項資金6616.26萬元,償還貸款利息支出1341.12萬元。全年返還14宗土地儲備成本6005.7萬元,爭取市財政撥付土地收益基金241萬元,追回欠款40.27萬元。工業集聚區完成13個項目的勘測定界工作,用地面積1335.49畝,上報征收土地2291.96畝,供應新上項目用地5宗880.72畝,收繳土地出讓金4085萬元。抓好黃河灘土地整理補充耕地指標管理,銷售補充耕地指標1850畝,銷售收入1660.49萬元,收繳1155萬元。為南水北調、工業集聚區、城際鐵路等項目提供補充耕地指標4500余畝。全力服務南水北調工程。完成南水北調控規區土地調查4004.36畝,完成農地儲備11宗104.13畝,配合辦理工程建設用地手續15宗2500畝。加強儲備土地管理,嘗試競爭性短期出租,實現儲備土地短期利用收入8.04萬元。

【信息化建設】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改造升級了綜合事務管理、建設用地審批、采礦權和土地登記等電子政務系統,錄入各類國土資源管理數據信息4萬余份,全年網上運行業務審批報件2460件,公文收發1345件,各類文件材料內網傳輸8342件,公開政務信息1050條,辦理“ *** 在線”舉報、咨詢129條,連續四年被國土資源部評為“全國政務信息網上公開示范單位”,在全國地市級網站測評中排名第八位,“金土工程”項目獲省廳科技進步一等獎。

【土地執法監察】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制定了《焦作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實施辦法》、《焦作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考核辦法》、《焦作市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警示約談辦法(試行)》等制度,在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基礎上,充分利用12336信息平臺,對土地違法案件做到早發現、早查處;同時,積極主動與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單位)結合,對于影響較大的土地違法案件進行聯合辦案,有效打擊了違法用地行為,從而達到查處一案、震懾一方的目的。全年共發生土地違法行為131宗,對符合立案條件的74宗進行了立案查處,查處違法用地面積59.4334公頃,結案率達98.2%。

【第十次全市衛星遙感執法檢查】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按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應用衛星遙感技術開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組織召開了焦作市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會議,就土地衛片執法檢察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并對階段性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同時,及時向市 *** 匯報,取得了市 *** 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副市長賈書君多次主持召開了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衛片執法檢查專題會”,保證了衛片工作的順利開展。第十次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通過驗收,衛片執法檢查共涉及276個圖斑、335宗地,監測面積為12785.77畝,農用地面積為9575.84畝,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95宗,面積為9580.95畝,軍用土地1宗,面積為61.6畝,實地偽變化140宗,面積為2963.61畝。全市違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積與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的比例為1.01%。

【礦政執法監察】2010年3月,市 *** 印發了《焦作市開展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焦政辦〔2010〕86號)和《焦作市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和對非煤持證礦山進行集中治理整頓通告》,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市 *** 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打擊非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出非法采礦點439處,依法取締非法采礦點439處。沒收采礦工具和采礦設備210余件,切斷運礦道路21條,遣散人員115人,沒收非法采出礦產品10噸,關停焦矸窯113座,清理道路兩側礦產品堆放點43處,清理礦產品3100余噸,有效地打擊了非法采礦行為。

【 *** 工作】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繼續堅持 *** 工作“日報告、周研判、旬督查、季通報”制度,深入開展重大建設項目 *** 評估工作,加大了從源頭預防和減少 *** 矛盾的發生。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百日競賽活動和領導干部定期接訪、下訪工作。全年共受理 *** 事項331起,較去年下降20%,排查化解各類疑難 *** 事項40起,辦理上級交辦 *** 事項38起,結案率100%,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被省廳推薦為全國國土資源系統 *** 工作先進單位。

【檔案管理】2010年,投入16萬元,對檔案室軟硬件進行了全面更新改造,檔案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標準得到了進一步顯現,檔案查詢服務更加便捷快速。全年整理各類檔案6828卷,文書檔案3691卷,業務檔案3137卷,累計提供檔案信息服務2150多人次,順利通過了省一級檔案管理達標驗收。

【12336舉報 *** 】2010年,共接到舉報 *** 994起,其中受理國土資源違法線索435起,接省廳轉辦函33件,政策咨詢 *** 526起。經核查確認屬實的有307起,無效件161起,其中舉報土地違法的283起,礦產資源違法的24起,群眾滿意率達99%。

【“保障經濟發展、保護耕地紅線”工程】2010年,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國土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在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開展“保增長、保紅線”工作。全年共上報審批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147.7816公頃,補充耕地147.7816公頃,連續11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省國土資源廳獎勵2000畝用地指標。

【企業服務年活動】2010年3月,市國土資源局開展“項目服務年”活動,對納入全省聯審聯批范圍的38個重大項目和市111個重點項目,按時間節點要求采取特事特辦、領導分包、限期辦結等措施,全年共上報57個用地批次,報批建設用地2.5萬畝,在全省17個地市排名第六。保障了職教園區、山陽循環經濟園區、武西桃花峪黃河大橋、太極拳養生基地、趙固鐵路、廈工工業園二期、修正藥業、北大附中、多生多等全市各類重點項目用地123個,被市 *** 評為項目服務先進單位。

(朱兵)

之一次申請測繪資質是必須從丁級開始申請逐步升級,還是可以直接申請丙級或者乙級??

可以直接申請丙或乙級測繪資質巡查工作方案,前提是各方面條件要達到測繪資質巡查工作方案